一、办理外地就医手续:凡需在外地居住半年以上,并有就医需求的离退休人员,须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按规定审核报销外地就医医疗费。
二、填写《镇江市长住外地人员医疗费报销证申请表》,按规定提供1寸照片1张,提供异地安置户口簿、长住地临时户口簿、长住地暂住证的复印件(只需其中之一)。
三、交社保卡:将本人《社会保障卡》(即医保卡)送交学校职工医院统一保管,用于审核报销外地就医医疗费。
四、选定就诊医院:由本人在长住地选定三级医院、二级医院各一所定点就医。
五、寄回医药票据凭证:在外地就医的离退休人员须将就医处方、票据的原件,用挂号信寄至江苏大学退管处、所在校区离退休办公室,由退管处工作人员凭处方票据等报销凭证,按规定代为办理报销,再将所报得的医疗费及报销凭证寄还本人。
四、查收报销款项:由外地就医离退休人员查收确认寄回的所报医疗费款项。
备注:异地安置长住上海、投靠上海直系亲属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按照《镇江参保人员在上海异地就医结算办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