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做好网上信息发布工作,促进网站、微信公众号健康、安全、高效运行,同时规范部门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工作,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审核与发布
第二条 部门网站是指“江苏大学党委离退休工作部 离退休党工委(合署)”网站(https://tgc.ujs.edu.cn/),微信公众号为“江苏大学离退休工作”微信公众号(txjzgglc)。
第三条 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任何信息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制度》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四条 信息发布坚持“先审后上、保证质量”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得发布。
第五条 信息审核包括初审和终审两个环节,确保发布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初审施行条块负责制,部门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的信息。终审由部长(书记)负责。
第六条 部门信息员具体负责网站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及日常维护工作。
第三章 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
第七条 报送给学校相关部门的工作信息,由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进行初审。初审之后的稿件须经部长(书记)审核后报送。
第八条 投给学校新闻中心的宣传稿,一律由部长(书记)负责审核,部门信息员按照特定渠道投稿。
第九条 报送给省委老干部局的工作信息,一律由部长(书记)负责审核。审核后的信息由部门指定相关人员负责报送。
第十条 投给省、市委老干部局及校外媒体的宣传稿,由部长(书记)负责审核。审核后的稿件由相关工作人员向外投稿。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