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党委离退休工作部微信工作群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结合离退休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党委离退休工作部自身和管理服务的相关群体所建的常用微信工作群,包括但不限于部门工作人员群、新退休教师群、文体协会群以及党支部群。
第三条 微信工作群本着“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由相关责任人根据本规定进行日常管理。
第二章 群的组建与解散
第四条 微信工作群的组建必须基于相关群体的工作需要,并及时向党委离退休工作部报备。
第五条 群名称可以体现相关群体的性质,但不得出现“江苏大学”“江大”字样。
第六条 当群的使命完成后,群主应该及时将群解散。
第三章 群主和管理员
第七条 群主原则上由相关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文体协会和党支部工作群也可指定一名班子成员担任。
第八条 管理员可根据群管理需要设置,协助群主进行群管理。
第四章 群成员管理
第九条 微信工作群原则上须开启“群聊邀请确认”功能,由群主或管理员核实申请入群人员的身份信息,确保其符合入群要求。
第十条 群成员入群后应及时将群昵称修改为真实姓名,以便于交流。
第十一条 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群成员不得随意邀请人员入群。
第十二条 若群成员身份发生变化(如协会成员变更、支部成员调整等),群主或管理员应及时将其移出群聊。
第十三条 对于违反群管理规定,经提醒劝诫无效的群成员,群主或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群聊。被移出群聊的人员再次申请入群,需要作遵守群管理规定的承诺。
第五章 群信息管理
第十四条 微信工作群主要用于发布相关工作信息以及上级主管单位要求发布的文件、通知等。
第十五条 群聊应将党纪国法挺在前面,自觉遵守“八严禁”:
1.严禁传播违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严禁传播有损学校形象的言论;
3.严禁传播低俗迷信、谣言诈骗、暴力恐怖等信息;
4.严禁传播小道消息或未经官方证实、来源不明的信息;
5.严禁发布与自身身份不符的推销、推广活动;
6.严禁发布诋毁、谩骂他人、影响团结的不良信息;
7.严禁谈论各类敏感话题;
8.严禁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第六章 信息安全与保密
第十六条 群成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和保密的法律法规,不得在群内泄露国家机密、单位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
第十七条 对于涉及离退休人员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健康状况等),在发布和交流时应注意保密,不得在相关群以外进行分享。
第十八条 群主和管理员要加强对群内信息的监管,如发现有信息安全和保密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党委离退休工作部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因组织活动需要建立的临时微信群无需报备,由群主负责参照此规定进行群聊管理,活动结束及时解散。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党委离退休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