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大病医疗互助所需材料
1、申请人到本人所在单位工会领取并填写教职工大病医疗补助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盖章。
2、本人医疗费用有效原始单据(外出就诊需持转院证明)、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清单。
3、发票原件已在市医疗保险结算中心留存的,应提供由市医疗结算中心盖章认可的复印件资料。
4、在医保中心打印出本人本年度(1月1日-12月31日)的个人模拟卡信息并加盖医保中心章。
5、如有在外购买药品的,需要医生开出的盖章处方。
6、另外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险中统筹自付段有二次报销的政策,医保中心办理时间大概在本年度结束之后,因此每年的学校大病医疗互助的受理时间推到了下年开学的前一个月办理,这样的话补助发放的时间就会随之往后推,请各位老师理解一下。